红木老板“祸从口出” 价值50万象牙被盗
作者:刁建峰 王雪 发布时间:2015-12-28 浏览次数:461
常熟一老板祸从口出,因向陌生人“炫富”,竟引狼入室,一对价值不菲的象牙被盗。好在后来行窃者周某被警方抓获,赃物也被追回。
近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
据被告人周某交代,2013年,在常熟市谢桥开红木厂的王某因工厂需要翻修,经朋友介绍找来了周某为其整修停车场。王某见周某干活麻利为人老实,便给了他两包香烟,还招呼其到办公室喝茶休息。
休息期间,周某见王某办公桌上有一精美的艺术品,便询问是何材质,王某说是真的象牙,价值一两万元。周某连称不相信,王某便说这还不算贵的,自己还有两根更大的象牙,在红木家具展厅里面,是1997年通过朋友购得的,现在国家禁止象牙制品买卖,所以保守估计那大的两根价值也得有40多万。听得周某咂舌不止。
工程完工后,周某离开工厂,与王某再无联系。
2015年3月7日晚,周某因租住的房子快要到期了,而且为了离单位近点想在谢桥附近租房,于是便外出寻找房源。
当晚周某喝了点酒,晃晃悠悠,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王某的红木厂附近,想起王某曾说的价值40万元的象牙,想起自己辛辛苦苦干活也挣不了几个钱,周某恶从心生,决定将那对象牙盗走,据为己有。
一不做二不休,周某借着酒劲,凭借当年在此干活时候的记忆,翻过工厂旁边垃圾中转站的护栏,到了红木展厅的后窗,捡了一根木棍将窗户撬开来,爬进去窃得王某放置在样品间的象牙2根,得手后按原路返回。
周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这一切都被不远处的监控清晰地记录下来。后被告人周某在去云南寻找买家时被警方抓获,赃物也会追回。经鉴定,赃物总参考价值人民币五十万元。
【法官提醒】俗话说财不外露,本案中王某的损失本可避免,就因为其毫无防备地随意对陌生人说出自己价值贵重的物品,并说明了存放地点,这才给了被告人可乘之机。故法官在此奉劝大家,切莫随意对陌生人透露财产情况和个人信息,应时刻保持警惕心,否则引狼入室,追悔莫及,可怕的不是炫富,而是这些“有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