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网站”也不靠谱 原来卖的都是假药
作者:金琦 顾涛 发布时间:2015-12-23 浏览次数:572
随着网上药品交易的日益普及,一些制、售假药的不法分子也将目光投向了网络这个虚拟世界。广东男子李某通过开设药品“官方网站”,公然销售治疗风湿类疾病的假药,达到一万五千余元。昨日,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审结这起案件,李某因犯销售假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2014年9月,港闸区一居民陈某携带从网上购买的药品“公牛牌风湿骨痛灵”到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真伪,后经鉴定为假药。当年11月,港闸区公安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次月将销售假药的李某从广东抓获,当场从其家中查获大量公牛牌“痛风灵”、“风湿灵”、“风湿骨痛灵”、“坐骨腰痛丸”等药品合计500余瓶。经南通市药监局鉴定,上述药品均为假药。
据李某交代,他曾经在淘宝上卖过电器用品以及保健品,但生意并不好。2014年,李某看到治疗风湿类的药品在网上卖的挺火,遂请人制作了“公牛牌官方网站”,并在互联网上发布“公牛牌风湿骨痛灵”等药品的销售广告。为提高网站的可信度,李某申请了400的“官方电话”,网站还提供人工客服服务,李某化名“李医生”接受患者咨询。患者下单购买后,李某再通过快递公司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将药品送至患者手中。而上述药品都是李某通过淘宝网向上家以每瓶15元至20元的价格购买,再以35元至45元的价格销售给患者。这些药品均属于未经国家批准生产或进口的药品,系假药,部分药品还检验出含有禁止添加的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无视药品的真假,无视患者的生命健康,通过互联网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李某不服,向南通市中院提起了上诉。
承办法官提醒,网络上充斥着大量夸大、虚假的广告,购买药品最好到正规医院、药店购买。如需要网上购买,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药品销售资质,同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备维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