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处理中,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处理民事赔偿,做到“三个”到位,努力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实现案结事了。今年19月,该院共审结43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34件,调结率为79.2%。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坚持区别对待,根据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适用法律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法准确惩罚犯罪,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二是庭前释法到位。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进行庭前说法,告知诉讼风险,依法确定可能赔偿数额,让自诉人心中有数,积极配合调解;向被告人及其家属讲明法律规定及调解与判决的利害关系,促使被告自愿赔偿。以获得自诉人的谅解。

三是保证履行到位。采取灵活的调解方法,受案后,承办人及时通知被告人家属和亲友,让他们换位思考,帮助筹款赔偿;对被告人及其亲属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在量刑中予以体现;对调解有一定难度,不急于求成,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调解赔偿数额更趋合理,促进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保证调解内容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