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在国家级连云港开发区一家工业设备厂公开审理了一起工伤事故纠纷案,经法庭调解,厂方同意一次性赔偿工伤职工各项经济损失7.9万元。与以往不同的是,该院在审理此案后,以案释法,“举一反三”助推企业安全生产,邀请企业生产、技术、安全管理等人员旁听庭审,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过堂”,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责令整改,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笔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在临时搭建的法庭旁听席上,来自该厂的厂长、车间主任、技术员、安检员、班组长、职工代表等,他们认真聆听办案法官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详细说明,以模拟现场场景,对技术人员未尽责任,审查措施不完善,制度设计不科学,缺乏时效性、针对性、操作性;安检员没有按照安全规则落实措施,班组长发现问题没有制止等一一做了点评,要求该厂强化预防措施。通过反思吸取教训。该厂厂长程先生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我们将认真吸取教训,强化安全教育、强化操作技能培训、强化产品生产流程监管、强化自保互保联保“四强化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