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对信访案件进行参照考评
作者:鲍旭 发布时间:2007-09-26 浏览次数:941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在总结以往处理信访案件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套信访案件综合评估体系,自年初实施以来,对多起信访案件进行参照考评,全部在本院内得到妥善处理,没有一起形成上访。
我院执行的该套评估体系在审理前、审理中、审理后三个阶段对案件进行信访评估。
案件审理前进行静态评估。凡重大案件立案时,由信访评估小组提前介入,了解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当事人的情绪,制作评估意见交案件承办庭室。
案件审理中动态评估。案件承办人员、合议庭组成人员通过案件调解、开庭、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信访苗头进行排查分析,在做出处理决定时,对案件当事人的信访风险进行评估,提出息诉工作预案,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判委员会根据法律和案件基本情况,对案件进行信访综合评估,制定化解纠纷方案和预防矛盾激化的应急处理方案。
案件审结后的跟踪评估。案件的动态评估后,信访小组人员督促案件承办人员认真落实矛盾纠纷处置方案,同时向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卡,了解案件审理程序是否规范,实体判决当事人是否满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对于激化的矛盾纠纷,及时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