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尊重习俗 反弹琵琶促调解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7-09-26 浏览次数:822
本网盐城讯:“法律上没有说彩礼,必须全部返还,你们不全部还也不违法。但你们再想一想,两家是邻居,出门走的同一条路,村里的人们今后怎样谈你们呢?可不能只看眼前小利,还要为今后的日子着想啊!”这是该院扎根基层二十多年的庭长潘锋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时说的一番入情入理的话,促使女方返还男方礼金5000元,案件顺利调解了结,两家和好如初。女方在潘庭长的开导下,感激的说:“不是你们细心、耐心的调解,我们两家不是冤家,就是仇家了,婚姻不成,可成为朋友,不能只为几千元伤了两家几十年邻居的和气,我代表全家谢谢你。大丰法院人民法庭的法官们都像潘庭长那样,办案中遇到单纯适用法律,难以平纷止争的时候,要学会尊重当地民情习俗,情法结合,力促调解。
“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这是地方重地缘、人缘关系的传统习俗造成的,法庭对找上门的说情人想堵也堵不住。该院人民法庭干脆来个“反弹琵琶”,通过耐心说服“说情人”,进而由他们去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有时委托双方的“说情人”共同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由法庭依据审查、确认,如此一来,发挥了“说情人”的正面积极作用,许多受说情风、关系网干扰的棘手案件反而迎韧而“解”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