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活调解经 唱响和谐歌-记大丰市人民法院调解工作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7-09-25 浏览次数:3046
唱响鹿乡和谐歌,念活大丰调解经,这是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流传的口头禅。该院注重对人民法庭调解工作加强规范和指导,减少了来自人民法庭的上诉、上访、申诉案件,促进了鹿乡的平安、和谐,提升了人民法庭的公信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今年以来,该院的四个人民法庭以调解或撤诉方针审结案件 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7成以上,四个人民法庭均无发改重审、错案改判、超审限的案件
屏弃偏见、校正角色
民事调解以往被戏说成“和稀泥”,法庭和法官被调侃是“和事老”,个别人民法庭曾一度对民事调解存在顾虑和偏见。大丰法院从更新思想观念抓起,深入开展民事调解实务研讨,引导全院法官们在思想上、舆论上为民事调解“平反”、“正名”,调解方式结案既符合“和为贵”的民族传统价值追求,又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现代司法观念,是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审判。特别是发生在人民法庭辖区的案件,当事人多为亲朋、乡邻,很多官司只为“争一口气”,法庭要平纷止争、案结事了,必须把调解工作贯彻到审理的全过程。
为了使人民法庭的法官真正不当无原则的“和事佬”,不再将调解工作庸俗化为滥调、硬调、久调不结的“和稀泥”,大丰法院多次举办调解技能培训班,诉调对接交流会等方式,教育法官会讲法,善析理,贯彻当事人自愿、依法调解、能调则调、多调少判、调判结合等基本原则,并特别强调要印象公正,不能言语、动作上对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表现出热情,不能让另一方当事人产生合理的怀疑,不能把自己的情绪带到案件调节工作中。
主动出击 “耐”字当头
“你们同意调解吗?不同意我就下判了。”这种被动应付式的法官问话在大丰人民法庭办案中是禁止使用的。四个人民法庭在总结调解工作经验时形成这样的共识:“无论当事人是否愿意,法官主动出击,有利于调解成功。”从此,该法院放手让法庭的法官们积极主动地开展调解工作,并且“耐”字当头,反复引导当事人分析利弊,打消不切实际的念头。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长河同志说:“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承办法官就要做100%的努力”!该院2006年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