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不断完善行政协调新机制
作者:赵克 发布时间:2007-09-24 浏览次数:690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新机制,先后与区法制办以及其他行政机关之间建立了联络体系,加强了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此基础上,利用立案、送达等庭前准备阶段,对诉讼当事人及时进行适当的行政诉讼指导,让双方当事人充分接触,加深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理解和谅解;在诉讼的过程中,利用证据交换之机进行协调;在庭审时,集中查证、辩论、质证,针对争议焦点进行协调;案件审结后,积极协调和敦促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进入执行程序的行政案件,原案件承办人协助执行人员针对所执行的裁判文书确定的执行事项,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协调,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了进一步加大行政审判方式改革力度,泉山法院还先后完善了行政诉讼案件案外协调及和解制度、案件评析制度、司法建议制度、回访反馈制度,确保案外协调、和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按照便民、利民、护民的要求,简化办事手续,不断完善对行政诉讼案件案外协调、和解程序和工作流程,提高为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高效、便捷服务水平。凡是审结的行政案件,都要逐案进行评析,并对在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带有多发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此同时,定期回访行政机关,将行政机关落实司法建议的反馈意见记录在档。建立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台账,为党委、政府决策层掌握全区行政执法状况提供第一手资料,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和辖区行政机关以及绝大多数行政相对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