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今年以来,泗阳法院把化解官民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作为行政审判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协调新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该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注意说理释法,促进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对案件是非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同时在协调过程中注重多角度分析案情,对不合理的诉讼请求或应当通过其他渠道解决问题的,向当事人讲明不合理的理由,引导其打消诉讼念头,主动撤回起诉。

该院坚持将协调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采取庭前、庭中、庭后协调相结合等方式,以“能调不判,多调少判”为主要思路,释法明理。当一方或双方不同意协调,或协调不成时,当判则判,掌握好审限,今年前9个月该院行政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18.2天,远远低于法定审理期限。

为进一步保障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该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对行政行为确有瑕疵的,适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指出行政执法行为中的不足,形成法律共识,促使其及时纠正,推动依法行政。

积极的行政协调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官民和谐。截止今年9月份,该院审理涉及本地行政机关的行政案件中,667%的案件最终以撤诉方式结案,其余判决结案的案件当事人全部服判息诉,无一件上诉,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为维护辖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突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