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注重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经常化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7-09-24 浏览次数:880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全方位、多渠道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密切了与代表的联系,有力地促进了全院的工作。
一是及时报告法院工作。每年人代会期间,该院都要派专人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尽快归纳梳理,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人大代表汇报。在人大闭会期间,及时向人大寄送院《法院信息》,报告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主动争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支持。
二是认真办理信访案件。该院对人大转来的信访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归口办理,逐案登记,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对重点案件,由院长亲自督办,对一时难以办理的案件,及时向人大说明情况,反馈信息,报告工作进度。
三是经常走访各级代表。该院除不定期走访市人大代表,向代表寄发民意测评表和征求意见函外,院领导还充分利用开会、下乡等机会,主动与各级代表联系,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四是主动邀请参加有关活动。该院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方便,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视察法院工作、参与案件执行。邀请人大代表到现场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