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骨铮铮军人风骨 细腻缜密男人柔肠-记徐州九里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冯光法官
作者:姜旭 段绪朝 发布时间:2007-09-21 浏览次数:3389
冯光,一名部队转业干部,现任九里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默默无闻,埋头工作,是他的一贯特色。历年来,每年所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均在民一庭前列。他踏实的工作作风,细腻的审判风格,不仅为全院干警所称道,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褒奖。多次被本院和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6年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7年1月又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2006年承办案件122件,结案117件,没有一件被发回和改判。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是共产党员内心的标准
民一庭的审判任务十分繁忙,但是冯光法官从不放过业务学习。十几年来,他甚至法院业务的重要性,经过自修,获得了本科文凭,理论水平不亚于正规院校科班出身的精英,撰写案例分析曾获得中院优秀案例奖,2004年在省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篇,市级1篇;2005年市级2篇;2006年法院网采用案例一篇。长期深入在第一线工作的审判经验,他处理的案件不仅理论水平高,社会效果更好。
在他承办的一件铁路人损案件中,当事人披麻戴孝到被告某铁路局闹事,影响极为恶劣。诉讼到法院后,原被告均采取了不合作的态度,原告大闹法庭,被告铁路局拒绝合作。冯庭长本着人文的精神,和谐的理念,先严正制止原告的无理取闹,然后要求被和必须以积极的诉讼态度面对诉讼。经过连续四次开庭,查明了案件事实,冯庭长感觉此案如果仅仅是判决结案,自己虽然轻松了,但是社会效果不会太好,而且事情根本不会因为案件结束就完了。他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心态和底线后,苦口婆心,从当事人双方角度出发做调解工作,向他们指出各自在理在法的地方,不在理在法的地方,陈述事情的利害关系,最后终于将原被告的观点纠合在一起,达成了赔偿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送来了锦旗和表扬信。
军人的风格就是铁骨铮铮不失温柔细腻
冯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8年,审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没有一件不合格案件,审判质量连年提高。不仅案件质量高,审理期限也最短,平均审理天数30天。除2004年发回重审一件,2005年部分改判一件外,其他案件均得到众院首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够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不仅保证案件实体处理合法,同时也做到程序合法,力求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件案件,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法言法语和以案讲法,进行法律宣传,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查清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注重案件的调解工作。
比如在审理晁雨、宗邱月等四位一中学生诉徐州久隆密封件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因四原告在临近高考的前几天被被告的车辆撞伤住院,无法参加高考,四原告的家长情绪非常激动。立案后,根据四原告的申请,冯光同志及时查封被告的车辆及相关财产,在开庭前、开庭中、开庭后均进行不间断的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被告在案件审理期间及时筹措资金为原告交纳了住院费用,取得了原告的理解,最终达成和解,四案原告均自愿撤回起诉,原告家人放弃了准备到被告处吵闹的想法。既使原告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又使被告的生产免受影响。
又如曹庆法等诉徐州市马庄矿劳动争议(追要少发的退休金)案件,该同志承办后先后两次去市社保处调取证据,查明曹庆法等四人均系1993年、1994年在被告处退休,2002年前退休金均通过原单位发放,马庄矿确实存在欠发退休金的情况,几名原告多次上访,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起诉来院后,经多次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分别达成调解协议。拖欠原告多年的退休工资得到补发,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审理陈香与张广禹、张平海撤销权纠纷案时,原告陈香系外地人,原告和被告张广禹系恋爱关系,在恋爱中被告张广禹向原告借款75000元并写有借条,购买轿车一辆,恋爱关系结束后,被告拒绝还款,并将车辆无偿过户在其父张平海名下,致使张广禹无财产清偿债务,损害了原告的债权。原告声称一死相拼,并欲轻生,起诉来院后,院领导非常重视,决定立即立案。我院受理该案后,冯光同志作为案件承办人及时给原告做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使其放弃轻生的念头。在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后及时作出判决,依法撤销了车辆的转让行为。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安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6年所审结的案件无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或改判,做到案结事了。多年来,冯光同志在民事审判岗位上,以辛勤的劳动和对审判事业的忠诚,化解了一个个矛盾和纠纷。以实际行动为辖区的平安创建和稳定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奉献是军人的修养,廉洁是法官的人格
作为副庭长,冯光同志积极协助庭长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民一庭确定为九里法院申报全市法院系统“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后,该同志积极组织好全庭的政治业务学习,按照上级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活动。对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以对党和人民的热爱、对法律的忠诚尽职尽责做好每一件具体而平凡的工作,使分管院领导和庭长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好案件审理和案件质量上,为全庭工作多年来保持全院领先做出了贡献。
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时刻牢记身为人民法官肩负着公平正义和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在执法过程中,能够依法处理每一件案件,平等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他热爱法官这个职业,到法院工作多年,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恪守公正和廉洁,拒礼拒贿拒吃请,从未收取过当事人的任何财物,从未发生过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在工作和生活中为人正直,光明磊落,从不搞阴谋和不正之风,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冯光,无愧于军人的称号,无愧于法官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