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一改过去单纯采取司法拘留、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模式,积极倡导“和解为主,强制为辅”的新执行理念,充分发挥执行人员主观能动性,拓宽执行渠道,把加强调解工作与动员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使案件通过和解方式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该院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336件,和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7.8%,申请执行人向上级法院投诉率同比下降27%,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