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随着社区矫正制度的推广,许多省市已建立起社区矫正制度,这使跨省的社区矫正成为可能。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审结首起跨省的社区矫正案件。

被告人胡某户籍所在地系湖北省丹江口市,2005年初来苏州办起了一个废品收购站。2007317,胡某在收购废品的过程中,明知废品出售人员出售的价值110809元的导电漆是盗窃所得的赃物仍予以收购,事后胡某到公安机关自首,赃物被追回。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胡某初步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拟对其判处缓刑。但经调查发现,胡某户籍既不在江苏省,也未在苏州办理暂住证,社区矫正存在困难。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经多方了解到胡某的户籍所在地湖北省丹江口市已建立起社区矫正制度,于是积极与丹江口市司法局联系,经过该地司法行政部门调查回函,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认为胡某具备社区矫正的条件,遂判决胡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令胡某在判决生效后回户籍地司法行政部门报到接受社区矫正。这是该院审结的首起跨省社区矫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