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近日,南京下关法院经过艰苦努力,成功调处了两起中院指定的外区挂牌的上访案件,两案分别以调解、撤诉结案,一起历时长达8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1999年7月及2000年8月,原告裴某(时任建邺区饮食服务公司总经理)分别以他人的名义承包了饮食服务公司下属企业金海洋泳浴中心的泳浴部及小哈德诺克酒吧,分期支付了三年的承包费100余万元。2000年8月,裴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2002年8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后,裴某长期向有关部门上访,要求饮食服务公司归还其以他人名义支付的承包款。在经过三年的缠访后,经相关部门引导,2005年7月,裴某等向建邺区法院提起诉讼。因建邺、白下两区区划调整,被告方提出管辖异议。审理中,被告提起反诉,本、反诉标的额合计327万元,超过了基层法院的级别管辖。管辖争议历时一年,经过省、市两级法院,案件最终指定下关区法院审理。由于案情错综复杂,双方积怨极深,情绪严重对立,案件审理难度极大。

尽管双方当事人住所及合同履行地均不在下关区,为妥善处理纠纷,圆满完成市法院交办的任务,下关法院本着“案结事了”的宗旨,在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和查清案件事实两方面双管齐下,作出了积极的努力。首先,通过数次找双方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尽可能地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在此基础上,组织交换证据、听证,把握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在涉及帐目问题时,起初金海洋泳浴中心以种种理由拒不提供单位帐册,导致对帐无法进行。承办人反复向其阐明法理、告知法律后果,说服其提交了包括原始记帐凭证在内的会计帐册。但由于帐册严重缺失、帐目混乱,无法审计。为最大限度地查明案件事实,承办人耐心地主持双方核对帐目,理清案件的基本脉络。对帐过程中,双方对许多数据各执一辞,互不相让,进展缓慢。考虑到时间拖得越长,双方的矛盾会越深,不利于案件的妥善处理,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且饮食服务公司经济困难,履行能力较弱,承办人果断决定拓展调解途径,主动与被告方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沟通,争取主管部门的支持,为稳妥解决纠纷奠定了基础。在承办人的不懈努力下,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于近日签订了调解协议。诉讼期间,由于对原告裴某一直多有怨言,每次庭审、调解,被告方的数十名老职工均到庭旁听,并数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为防止矛盾激化,承办人多次提醒饮食服务公司做好思想工作,稳定职工情绪,确保了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