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新沂法院积极构建三大机制助推审判质量提升。一是建立有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监督以立案庭为主体,建立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的监督机制; 以纪检、监察为主体,建立以查处违法审判和实行错案追究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政治处为主体,建立以岗位目标考核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二是强化考评机制。建立健全考评机构,针对业务庭正副职、法官、书记员及行政人员完善考评项目,设立量化细化的考评标准,从各个方面进行考评。对监督过程中发现法官有违法违纪问题的,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官惩戒条例》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责任,决不能一团和气,决不姑息迁就。三是建立有效奖惩机制。为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该院将法官的办案数量、质量等方面与奖金挂钩,与评先创优挂钩,打破向各部门分配评先指标和按人头发放奖金的做法,进一步促进了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