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有云:“石砺刀锋刃。”只有历经磨砺,刀锋才能锐利。对于基层法官而言,要做好群众工作,成为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就要磨砺摔打。既要强化宗旨观念、服务意识,还要在实践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和本领。

 

提高群众心理的能力。就是要读懂群众心理,熟悉群众的思维,把握群众心理,并能够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在办案过程中,要善于进行换位思考,对群众的一些抱怨、不理解、不信任,多从自身上找问题。抱着一颗公正善待之心,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增强承受力和忍耐力,及时把握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诉讼预期及心理上的变化,对症下药地提出和调整解决问题的方法。

 

提高群众语言的能力。就是要学习群众语言,掌握善良风俗,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如果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只会法言法语,不会运用群众语言与群众沟通,只会与群众距离越来越远,肯定做不好群众工作。因此,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应当在勤学苦练群众语言上下工夫,多学多用当地的群众语言,做到既能说会道,又贴近群众,语言尽量通俗,让群众听得懂。

 

提高沟通群众的能力。就是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勤动脑,多思考,根据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沟通协调,通过与群众沟通,多方协调,及时了却埋藏在群众心中的心事。在沟通过程中,要注意沟通的方式,要说“热情”话,不说“生冷”话;多说“劝慰”话,不说“过激”话。用群众能够信的过的方式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当事人心理、情感上的隔阂。

 

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就是要心系群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工作,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服务群众要求我们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到群众困难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理顺情绪,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深切感受“明白、方便、公平、及时”,感受司法的温暖。

 

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就是要切实有效的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解决矛盾纠纷,要在初始时用心,多想办法、不怕麻烦,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让纠纷双方心服口服。要善于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矛盾纠纷的发生及解决,阐明通过正当渠道解决矛盾,避免相互斗狠而使矛盾激化。要多深入基层、多深入群众、多深入调查,多了解民情,切实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确保定纷止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