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长期以来,涉诉信访问题已成为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法院工作和法院形象。近日,如东法院健全七项制度,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一是立案阶段的预告制度。立案庭对重大、群体或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事先与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本院相关庭室进行沟通和预告,以切实做到准备在前。

二是审理阶段的调解制度。加大矛盾调处力度,在刑事附带民事和民商事案件中强调先调解后开庭,行政案件倡导先行和解,并将案件调撤率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努力做到源头息访。

三是宣判阶段的答疑释理制度。法官在宣判后应征询当事人意见,并对判决的理由和依据向当事人进行解释和说明,最大限度地做好息诉服判工作。

四是信访接待阶段的三级接访制度。实行首问接待制、专职信访员接待制和院长接待日制度等三级接访制度,并以“分工不分家”、“信访工作全院一盘棋”的要求将三级接访制连成大信访工作格局。

五是针对重大涉诉信访的联合接访和包案制。对一些重大、疑难,有着广泛社会影响,或信访人员反映强烈的案件,联同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接访,现场协调和研究解决办法,现场进行答复,并由院领导包案处理。

六是针对常年缠访案件的听证制度。以公开形式,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使信访人员能充分陈述论辩,并进一步做好答疑释理工作,尽力使信访老户能彻底息访。

七是涉诉信访工作的通报制度。每月编发《立案信访工作信息通报》,使院领导及各部门能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和信访处理情况,并抄报上级法院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等部门,畅通信息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