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四项活动”构造廉洁长效机制
作者:陈广春 发布时间:2007-09-19 浏览次数:794
本网盐城讯:为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滨海法院开展“四项活动”,全面构造廉洁长效机制。
一是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读廉政书、听廉政课、唱廉政歌”,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教育和遵章守纪、廉洁自律等活动,学习最高院《法官行为规范》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利观、利益观,使全体干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质。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邀请有关部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并到监狱剖析腐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听取犯人的忏悔发言和现身说法,教育干警算好人生帐、政治帐、家庭帐,使全体干警自勉、自律、自醒、自重。三是开展“学习先进、服务社会”的活动,认真学习法官楷模宋鱼水、黄学军先进事迹和身边的优秀法官,通过营造廉政氛围,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全体干警廉洁办案、清白做人、服务社会的热情,营造尊廉、崇廉、爱廉、思廉的浓厚氛围,真正树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