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摆下婚宴,热闹宴请宾客,33岁大龄男的陈伟与30岁大龄女的董娟在相亲后不到三个月就闪电结婚,摆脱了“剩男、剩女”的身份,怎料婚礼几天之后妻子董娟就离家出走并随后起诉要求离婚,丈夫陈伟要求董娟承担婚宴费用,并指称阿萍婚姻欺诈,骗取彩礼及夫家财产。

大龄男女相亲一见钟情

2010年,陈伟与董娟已经分别33岁和30岁,早已成了别人眼中的“剩男”、“剩女”,年初,经朋友介绍认识之后,两人颇有“相见恨晚”、“同病相怜“之感,很快两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前后不到三个月,两人就在当地民登记领了结婚证。同年五月份,陈伟与董娟就在按照习俗在当地的一家高档酒店摆酒举行了婚礼,与亲戚、朋友们分享了自己的喜悦。

 

妻子离家法院起诉离婚

 

然后,好景不长,婚宴几天之后,应当还在蜜月期的董娟竟然离家出走,之后以遭遇丈夫虐待、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了法院,要求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之后的陈伟极其惊讶,他万万没有料到昨天还是枕边人的妻子一夜之间竟与自己对簿公堂。

 

丈夫指妻欺诈要求还款

阿龙否认曾暴力对待妻子,并指称阿萍有婚姻欺诈行为。他说,结婚之前,阿萍提出按其家乡习俗,收取了5万元彩礼,但婚后两人根本没有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他同意离婚,但要求阿萍退还彩礼等费用。还有,陈伟认为,两人婚宴所花费的3万多元是虽是由自己母亲支付的,但是这笔钱只是母亲借给夫妻俩结婚花费用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董娟应当承担一半的还款义务。

 

婚宴费用不属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5万元彩礼的问题,最终在法院的组织调解工作下,董娟同意退还3万元。但是就婚宴的3万多元,董娟认为是陈伟目前的一种赠与行为,不能因为现在离婚了就说是借的。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两人离婚,并认定婚宴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董娟承担还款义务。(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