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为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廉政防线、加强廉政建设,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今年年初,自实行(提请)任命法官“廉政公示”和“任前谈话制度”以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目前为止,实现了“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六无目标。

该制度规定:凡任命助理审判员或提请人大任命的助理审判员职务以上法官,在严格审查、民主测评、全面考核,严格执行法官法、严格履行上级法院规定的基础上,在任命或提请任命之前,实行任前“廉政公示”:由该院纪检组、政治处将对拟任命或提请任命干部审查、考核、廉政、工作等情况,通过院大厅显示屏和院外墙上张贴进行3天的公示,本院干部,当事人或社会各界群众可直接向该院纪检组、政治处、监察室反映情况或采取电话、书信方式反映,纪检组、政治处、监察室接到情况反映属实的,严格按照规定查处、处理,督缓或不予(提请)任命,经核实调查、情况反映不实或公示期满没有情况反映的,履行法定和规定手续任命或提请任命。凡任命助理审判员、提请任命审判员以及干部晋升职务、工作调整前,均要进行“任前谈话”。一般干部由政治处或纪检监察部门谈话,法官,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由分管副院长谈话,中层正职由院长亲自谈话,以使干部自我加压,真正做到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服好务。

近日,该院对新近调整、提拔的一名院领导和四名副科的干部均进行了“廉政公示”和“任前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