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四个结合”攻克执行难
作者:单文祥 发布时间:2007-09-18 浏览次数:1465
本网盐城讯: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响水县法院坚持 “四个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到位率比继续保持高位运行,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是强化执行队伍建设与推进执行改革相结合。坚持以改革的办法破解执行难题,强化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和质量。建立和完善执行指导制度;建立执行案件的查询、说明制度;建立和规范以执限为重点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建立执行工作内部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案件排期、催办、通报等制度,明确案件承办人在执行程序各个阶段和环节应当履行的职责,加大对案件流程的监控力度,提高案件承办人期限意识和办案效率。
二是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自动履行相结合。在执行工作中,对有关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采取电话、上门等方法和途径,畅通与当事人沟通的渠道,以消除对立情绪,缓解矛盾;对于敏感、有重大社会影响、矛盾易激化的执行案件,坚持做到事先认真研究执行方案,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中坚持“依法执行、思想工作贯彻始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个原则。
三是穷尽一切法律手段与采取多种执行方法相结合。实行了执行风险、执行流程、执行结果“三告知”制度, 及时向当事人明示执行不能所应当承担的风险;采取执行听证前置的做法,公平维护各方利益;坚持做到穷尽职责、穷尽程序、穷尽措施“三个穷尽”,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对被执行人恶意逃废债务、转移、隐匿财产等情形,采取媒体曝光、搜查被执行人财产、有奖举报等措施。
四是独立式执行与开放式执行相结合。通过召开全县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对涉及全县发展、稳定的重大执行案件及时向县委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解决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积极争取人大支持,去年以来,在重大案件执行过程中,先后6次邀请19名人大代表现场参与,不仅增加了执行工作透明度,也促进了疑难复杂案件的顺利执结;与行政机关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座谈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法院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