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邗江法院灵活运用调解技巧,成功化解了十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0年年底,邗江法院受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致10人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案件起因系一辆重型货车与一辆小客车于20104月在沙头镇相撞,造成小客车驾驶员卢某与车内史某等九名乘客不同程度的受伤,一人构成九级伤残,四人构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重型货车驾驶员施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车辆在连云港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10名伤者分别向我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及肇事驾驶员赔偿损失共计50余万元。

 

该案承办法官发现,虽然十起案件案情较简单,当事人双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均无异议,但是肇事车辆仅投保了两个交强险,而十名原告的诉讼请求总计高达五十多万元,远远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总额。此外,由于十起案件系一辆投保车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又涉及到赔偿款项在十名原告之间的分配比例问题,分解难度较大,通过法庭宣判则需要花费较长时间。

 

为尽快定纷止争,法官决定从多角度入手调解此案。在一次开庭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没有气馁,重新认真审视案情,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双方的工作,打消原告的顾虑,向保险公司介绍十名原告的实际困难,反复陈述利弊。承办法官还主动提出将交强险和商业险一并处理,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

 

经调解,在立案一个月内,十起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均达成了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一并理赔,并于春节前将赔偿款支付到位,十名原告回家过了一个踏实年。近日,肇事驾驶员施某也将赔偿款交到了十名原告手中。至此,十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