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在严格执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 “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年初以来,共接待群众50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38件。有效地解决了信访问题,深受当事人的赞扬。

该院“信访三负责制度”的具体内容为:

一是谁审理谁负责制度。对于每一起群众来信来访,谁承办审理的案件就由谁出面负责接待和解释。对于案件确有错误需要纠正的,应通过分管副院长提请院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解决。

二是谁执行谁负责。裁判文书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后,若出现执行中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该案执行工作的承办法官要负责出面接待和解释。

三是谁主管谁负责。对于每一起群众信访案件,凡涉及到业务庭室负责人和院主管领导均要负责处理,特别是对承办法官意见较大的当事人或上访老户,主管领导更要直接出面做好信访当事人的思想说服工作,尽量把矛盾消化在基层。

为了使“信访三负责制度”落到实处,该院还规定,对于群众来信来访涉及的一般案件,需要回复的要求在7日内回复,涉及疑难案件的要求在一个月内回复。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指引或帮助联系到相关部门和人员接待。对于接待处理不当而引发群众重复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要严格按照“信访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