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积极发挥执行联络员的作用
作者:鹿海彬 发布时间:2007-09-17 浏览次数:878
本网徐州讯:今年初,在各镇党委的大力支持下,丰县法院在辖区14个乡镇普遍建立了执行联络员制度。邀请辖区综治办主任或司法所所长以及各行政村民调主任或治保主任担任执行联络员,取得了明显效果。
执行联络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法院提供执行当事人的动态信息,派员见证法院的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法律文书,在平时,还针对一些去向不明的被执行人查找下落及财产线索,并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和劝导工作。
今年以来,辖区的 24名执行联络员提供有价值的信息47条,协助法院执结各类案件 26件。通过建立执行联络员互动机制,提高执行效率,1-8月,执行结案率、执行到位率为66.95%和73.31%,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8.35%和1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