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法院推行诉讼引导员制度成效初显
作者:尤曦红 徐东红 发布时间:2007-09-17 浏览次数:817
本网无锡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近日,无锡滨湖法院首次建立了诉讼引导员制度。其具体做法为:在每个工作日上午,轮流指派1名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担任诉讼引导员对前来诉讼的当事人进行诉讼常识及诉讼场所位置方面的引导。
“诉讼引导员”设在立案大厅,主要任务是:对案件当事人和来访群众诉讼与信访进行分流和疏导,对需诉讼立案的当事人进行简要审查,重点检查其提供材料是否齐全,有无按被告人数提供证据材料等,对不规范的诉讼行为进行必要释明,提高立案有序高效,对来访群众直接接待,并按照登记、分流、审查处理、回复等环节进行流程管理;引导参加开庭或旁听人员顺利到达诉讼场所,进行必要的法律诉讼知识讲解,减少当事人因缺少法律知识、不了解诉讼过程造成的盲目性,从而大大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
无锡滨湖法院自实行诉讼引导员制度近一个月以来,平均每日接待前来该院立案诉讼或参加开庭的当事人40余人、回答当事人询问50余次,受到诉讼当事人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