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创建“平安秦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秦淮法院结合实际,把好四关,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领导负责制。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人有责。秦淮法院作为司法部门,该院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

二是加强审判职能。该院要求法官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自我批评与批评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查找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司法为民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用法官的职业道德准则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把每位群众当成自家亲人,从点滴做起,从细微之处彰显司法为民情结。

三是做好接访工作。针对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众上访问题,该院注重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清利害关系,努力做好接访工作,将矛盾纠纷防范在萌芽阶段。

四是开展法律宣传。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社会良好法治环境的拥有。该院通过公开宣判、允许旁听、向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投稿报道法院工作和审理的个案等多种形式,适时地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