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注重培训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作者:张明广 发布时间:2007-09-14 浏览次数:1149
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为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庭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掌握了有关审判业务知识,提高了参与庭审的能力。一年多来,所选聘的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判各类案件106件149人次,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民商事案件达百余件,调解率达60%以上。该院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内容有:
1、庭前阅卷。通过指导陪审员做好庭前阅卷工作,使其充分了解案情,能够在合议庭合议案件时,积极行使权力,敢于发表对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的意见,实现了对审判工作的实质性参与。
2、业务培训。选送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班,使他们比较系统地学习相关审判业务知识和庭审技能,在此基础上还积极组织陪审员在本院范围内参加法律培训学习,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对基本的法律法规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3、庭审观摩。通过旁听各种类型的案件庭审,帮助陪审员掌握诉讼程序,熟悉庭审流程,增加办案的自信心。该院曾多次让人民陪审员旁听庭审观摩活动,或由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观摩庭审审理案件情况,亲身感受法庭氛围,学习庭审技巧。
4、廉政警示。该院把陪审员的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到本院干警教育计划中,保证了陪审员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可以有效的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公正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