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确保法院的全年工作目标的实现,亭湖法院从强化部门月工作计划入手,实行各部门月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均衡推进法院的全年工作。院长办公会以例会形式专题听取报告,并研究形成全院逐月工作计划。

该项制度特色鲜明,其通过实施突出反映了法院全体干警对做好本职工作的务实态度以及执着信念。首先,强化部门月工作计划报送。根据制度要求,各部门必须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及次月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办公室,工作计划分审执和综合部门两大块,内容必须包括本部门下月主要工作目标和调研宣传信息的具体任务指标,同时必须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其中审执业务部门要紧扣结收案比、审(执)结案件数、执行标的额到位率、案件平均审理(执行)天数、调撤率、投诉率等主要审判质效数据设定目标值;综合部门要围绕优质高效、争创一流的本职工作要求,确定本部门当月的主要工作。其次,改善院领导管理模式。通过该制度的实施,院领导可通过各部门的月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全院各项工作进度,及时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进而建立健全完整、科学、有效的领导管理新模式。最后,注重计划督查落实。为了提高各部门月工作计划的针对性、实效性、均衡性,部门计划在报送前须经分管领导把关签发。院长办公会例会研究时,由分管领导对照分管部门月工作计划汇报其完成情况,计划不能完成的,须说明理由,并提出新的完成时间表;对于报送不及时、不完整的部门,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此举一方面强化了领导责任,另一方面也强化了部门月工作计划报送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