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保障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知情与监督
作者:夏友锋 祈凤芹 发布时间:2007-09-14 浏览次数:698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识,除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外,积极采取四项措施让代表了解法院工作情况,监督法院依法办案。
一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或听证。该院要求,对一些案情复杂重大、社会影响大和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开庭审理应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各业务庭每月至少安排2个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开庭前写好《邀请函》和《旁听开庭审理案件信息表》向拟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邮寄,庭审后请他们填写《旁听开庭审理案件征求意见表》,旁听代表较多的时候以座谈会的形式征求意见,并做好记录,并把案件的判决结果向参与旁听的代表和委员们报送。重大案件的执行,也要邀请代表现场监督。今年以来,已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和现场监督执行112人次。
二是坚持信息通报和走访制度。该院每季度将法院工作以《工作情况通报》的形式寄发全县人大代表,详细介绍一段时期以来法院的工作动态、案件特点、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的举措,取得的成绩和下步工作措施,并附征求意见表和贴好邮票的回寄信封。院党组成员与分管庭室、部门负责人每年必须定期走访辖区内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通报情况,汇报工作,并协调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
三是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聘请了17位人大代表为法院特邀监督员,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今年8月9日,又召开了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人员廉洁情况、审判作风、审判程序的监督意见和建议,为法院工作“会诊”。而后,院党组专门开会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和加强工作的措施,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向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代表逐一反馈。
四是认真办理代表关注的案件。院人大联络办公室专人负责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对代表关注和涉及人大代表的案件,建立台帐,督促承办人依法尽快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告知办公室备案,确保件件有登记、有答复,事事有落实、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