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取“一个严防三个结合”规范调解
作者:董正远 陈祚宏 发布时间:2007-09-14 浏览次数:865
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将强化诉讼调解作为进一步推进审判工作改革的举措抓实、抓好。为此,该院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以“一个严防三个结合”规范调解,从而提高了办案效率,缓解了社会矛盾,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公平和正义。今年1-8月份,该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871件,其中调解结案1100件,调解率达60%。
“一个严防”是指严防违规调解,防止为片面追求调解率而进行强制调解,严禁以拖促调、以压促调。
“三个结合”是指在做调解工作时,注意方法,做到背靠背调解与面对面调解相结合、析法与说理相结合、依法支持与合理放弃相结合,调解协议实现合法、合理、合情,既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促进了经济发展,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