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镇江京口象山镇丹徒村村民张某经报堪规划部门同意准备扩建房屋,准建文件要求张某自行解决与四邻的纠纷。张某施工时,四邻认为张某扩建的房屋对自己的通行、采光等构成重大影响,阻止张某施工,双方矛盾激化,村镇两级政府调解未果,张某准备提起诉讼。912,法庭在接待张某的过程中,了解到张某拟建造的房屋确实对四邻有一定的影响,双方历史上又积怨较深,四邻提出的一些影响还与民间风俗、传统思想有紧密的联系,张某反映的问题难以通过诉讼彻底解决,于是决定在诉前提前介入纠纷。913,法庭会同象山镇司法助理到纠纷现场了解情况,对纠纷双方进行劝解,经过半天的调解,双方同意客观对待张某建房可能对四邻带来的影响,通过相互尊重、互谅互让、妥善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并且同意由村镇两级调解组织继续就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进行协商,双方矛盾得到了有效的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