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房产 两份遗嘱:房产到底应该归谁?
作者:阮明 赵大为 发布时间:2011-02-22 浏览次数:646
淮
陈芳说,她手中的遗嘱是父亲在2006年写下的“事由”一份,称:“别的子女都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我死亡以后,我本身财物赠与二女儿,与别子女无关。”落款日期为“20xx年”。
陈坚和陈强手中的遗嘱是
一审法院认为,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009年
二女儿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认为,从相关证据来看,陈芳提供的
淮
陈芳说,她手中的遗嘱是父亲在2006年写下的“事由”一份,称:“别的子女都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我死亡以后,我本身财物赠与二女儿,与别子女无关。”落款日期为“20xx年”。
陈坚和陈强手中的遗嘱是
一审法院认为,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009年
二女儿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认为,从相关证据来看,陈芳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