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加强审判工作 优化发展环境
作者:单文祥 发布时间:2007-09-13 浏览次数:802
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法院工作第一要务,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服务我最好,环境我最优”活动,重抓司法服务,全力营造良好的司法服务环境。
认真贯彻《服务发展十二条》和《投资绿卡》制度。一是提供优质立案,对涉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骨干企业及外来投资者的案件,优先立案,依法平等保护;二是依法服务沿海开发。处理好沿海经济区开发中因土地用途变更和规划调整等相互交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以及县经济开发区和陈家港化工集中区建设中出现的矛盾;三是依法服务城市建设。在处理涉及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区建设、老城区改造提升等相关纠纷时,坚持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优先原则;四是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制止不合理要求,维护政府权威。对涉及项目建设,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纠纷,做到三个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全力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发挥法院职能优势,及时妥善化解项目建设纠纷,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一是提前介入。对涉及项目建设案件,一般均进行诉前调解,力争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二是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做到快速审查立案、果断采取法律措施。凡是无礼取闹干扰项目建设的,坚决予以纠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疏导和说服教育的方式,使纠纷化解。去年以来,妥善化解了沿海开发等各类项目建设纠纷11多件,没有一件采取用强制措施,没有司法拘留一人。县委潘道津书记批示肯定我院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做法。
切实加强金融案件审理。今年以来,共审结各类金融案件250余件,涉案标的近亿元,有效化解金融信贷风险。一是简案简审,采取速裁的办法加快办案节奏,最快的当天立案,当天审结,当天就兑现标的,平均结案天数与同期相比下降了21.5%,保证了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及时回收和有效运转。二是适用督促程序快速清收贷款。对争议标的不大,事实清楚的金融纠纷案件起用督促程序,累计向200多名当事人发出支付令,大大降低了当事人打官司诉累。三是拓宽司法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审判优势,积极帮助金融单位预防金融风险,选派审判业务素质过硬的法官为金融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根据金融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规范其金融操作程序,将人为的失误降到最低,最大限度的维护金融安全。
妥善审理破产案件。积极服务企业改制工作,今年以来,受理各类企业破产案件12件,在审理过程中,我院与政府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帮助企业组织生产、稳定职工情绪、清理债权债务,破产保持平稳,避免和减少消极效应,目前,4家企业破产案件顺利终结,协助安置企业职工1300多名,确保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