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多措并举积极服务新农村法治建设
作者:许高峰 发布时间:2007-09-11 浏览次数:857
本网南通讯:南通开发区法院始终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为已任,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理念,追求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受到辖区村镇干部和群众的好评。
诉讼调解到田头。该院不断巩固、规范、完善和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全力发挥诉讼调解职能,有机对接大调解工作体系,采取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融法、理、情为一体,调处矛盾,定纷止争。该院法官还针对不同情况,主动上门进行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今年1月份,该区某村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矛盾可能激化。该院领导迅速带领承办法官和法警赶赴当事人家中做工作,平息当事人情绪。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后该案在现场开庭并当庭宣判双方不准离婚。今年以来,该院以巡回调解的方式共结案20余件,促进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法律咨询到村头。针对农村群众离法院较远,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了解这一情况,该院领导决定将服务阵地前移,将法律咨询服务推进到村头进行,以满足村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法治文化进心头。该院积极探索,采取多种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法,以法治电影等形式,将法治文化送到老百姓身边,寓教寓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