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创新民事无障碍调解法
作者:朱玉军 发布时间:2007-09-11 浏览次数:828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实做细民事调解工作,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手段,使民事调解工作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近日,该院又推出民事无障碍调解法,深受当事人好评。自这一措施试行以来,调解撤诉率较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0.62个百分点。
该院推行的民事无障碍调解法最大的特点在于消除调解中不应有的人为障碍,拉近办案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一方当事人和另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提前营造易于调解的良好氛围。具体指的是圆桌调解、交流调解和上门调解。办案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围座圆桌旁,减少了空间距离感,谈起话来比较方便,由于距离的拉近,面对面,无形中营造出亲近感,个别脾气暴躁的当事人也不不好意思发火,调解起来也较容易;为改变以往对话的调解方式,该院在调解中积极推行交流调解,就像拉“家常”一样,使大家在调解过程中没有陌生感,自由地亮出各自的观点,在不知不觉中达成共识;针对一些较难调解的案件,办案法官主动放下“架子”,坚持上门调解,尽量给当事人营造温馨的调解场面。由于在家中调解,办案法官和当事人围座一起,就像“一家人”一样,没有拘束感,多数情况都是越谈越融洽、越谈离最终的目标越近,在上门调解的6个案件中,全部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