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近年来,每年受理金融系统贷款案件300余件,案外化解金融涉贷纠纷近300件,根据上述案件处理时分散在各个法庭,不利于统一管理,为了提高效率,便于快捷处理金融案件,该院通过认真调研,决定成立“金融巡回法庭”,受理全院涉金融借贷案件。

98,由主管民事副院长刘兆黎同志会同县相关金融部门负责同志对“滨海县人民法院金融巡回法庭”进行了隆重的挂牌仪式,并对“金融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工作宗旨,工作制度向广大农民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从而为真正做到人民法院为人民、便民、利民巡回审判到家门做好舆论、制度、物质、场地等方面的充分的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滨海法院设立“金融巡回法庭”,将实行专人定点指导办公和合议庭每月巡回审判制度,定期、定点开展涉贷案件的受理和审判工作,通过深入农村、社区进行现场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的方式,及时解决借贷纠纷案件。 “金融巡回法庭”的成立,必将进一步维护滨海法院辖区金融安全与稳定,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