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泗洪法院积极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心服务旅游业,助推泗洪经济绿色发展。

 

主动对接,高效司法服务旅游风景区开发发展。十一五期间,泗洪旅游开发全面启动、生态效益凸显。为保障洪泽湖湿地保护区建设项目推进,该院对影响其进度的塘口承包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在充分保护养殖户利益的情况下,执行了塘口700余亩,并通过加大行政协调力度,促使养殖户自动清退近7000亩,既保证了养殖户的利益和工程的顺利进行,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

 

积极协助,能动司法促进旅游风景区和谐发展。洪泽湖湿地、柳山湖、穆墩岛景点景区竞相绽放,2010年泗洪被评为中国最佳原生态旅游目的地,年接待旅客突破百万人次。该院乘势而上,充分发挥民事调解作用,及时化解游客、景区、商户之间的民事纠纷;积极组织干警分析研究各类涉旅游案件,对旅游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提醒游客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商户树立品牌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特色的附加值,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以旅游业助推泗洪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