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五化”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力度
作者: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7-09-10 浏览次数:1182
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淮阴法院针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逐渐增多的现象,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该院通过实施“五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收效明显:未成年人的犯罪率呈逐年下降趋势,降幅达10.23%;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该院受理的抚育费等案件逐渐减少。
一是司法建议常规化。该院针对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教育、民政等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司法建设,并作为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常规工作,发现一起特殊问题提出一份司法建议,切实从源头上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审理队伍专业化。该院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抽调业务能力强,善于沟通的法官组成审理小组,办理此类案件,同时根据案情需要,邀请未成年保护组织工作人员及教育工作者参加陪审,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全面展开审判工作。
三是判决案件谨慎化。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该院刑事审判庭全面落实未成年被告人庭前调查工作, 通过调查走访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学校、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农村村民以及被告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派出所等方式,了解其家庭背景、个性特点、案件情况等。综合判断分析其再犯可能性并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罚的意见,再依法作出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教育矫正的公正裁判。
四是调解工作优先化。该院要求审判法官在办理未成年犯罪中的民事部分和民事案件,必须积极做好调解工作,未成年人案件涉及到各种亲情因素和家庭关系,很多当事人并没有赢了官司的喜悦,做好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不断拓宽调解渠道,充分利用联动机制,创新调解机制,促使当事人消除隔阂,以社会和谐与家庭安宁为工作的目标,达到赢了官司也不失亲情的效果。审理过程中,坚持多调少判原则,积极加大调解力度,使大量的抚养关系、抚育费案件以调解、撤诉的方式结案,不但可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亲情矛盾和冲突,而且避免了因强制执行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进一步伤害。
五是保护力度倾斜化。该院提出在民事案件特别对离婚涉及确定子女抚养权、抚养纠纷等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实行倾斜,加大保护的力度。同时加大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家庭伦理的教育、宣传,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使离异父母知法懂法,自觉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