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执行涉府案件效果显著
作者:韩振 发布时间:2007-09-10 浏览次数:1062
一是积极争取支持。今年上半年,睢宁法院对涉及乡镇政府的执行积案进行了摸底排查,并积极主动的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通报,获取理解,取得支持。同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随同监督,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对执行工作的协调和配合。从而为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针对乡镇政府领导的法律意识和履行债务相对困难的实际,该院分管领导带领执行人员主动到有关乡镇走访座谈,与乡镇负责人沟通思想、耐心释法,进一步提高了乡镇负责人对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都把执行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党委书记亲自过问辖区内执行积案的清理情况,有的还专门成立了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三是讲求执行方法。执行工作是一项非常注重技巧和艺术的司法活动,只有根据当地的执法环境和社会环境采取灵活恰当的执行措施,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正确处理保护债权与保障当地经济发展的关系,该院进一步创新执行方法,针对各乡镇经济状况的实际,为避免乡镇政府担心履行一债,导致众多债权人堵门现象的发生,该院充分利用乡镇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可靠的信誉保证,采取“定期比例清偿”“债权人分享已履行债务”等方法,尽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化解矛盾,增进和谐,同时为避免对涉案政府帐户的多头查封,该院还将涉府案件集中执行。
截止目前,涉及乡镇政府的8件执行积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执结标的额达100余万元。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