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宝应湖法庭服务辖区发展大局
作者:仲璐 鲜启华 发布时间:2011-11-17 浏览次数:251
金湖法院宝应湖法庭始终将服务发展大局、优化司法环境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不断增强审判工作的前瞻性和服务性,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大局意识,做好诉前调解。积极推行以法庭为主导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对涉及重点工程建设、影响发展大局的群体性纠纷和敏感性问题,联合派出所、司法所、村民调解组织等部门,按照“分解目标、重点优先、各个突破”的原则,深入施工现场和村民家中宣讲法律,倾听村民意见,言明利益得失,引导其通过合法、正当途径维权,避免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建立长效机制,合力化解纠纷。法庭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生活、熟悉群众诉求、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作用,在“法官进社区”和“诉讼服务进村”活动中,邀请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担任司法联动员,联合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诉前法律服务、诉中共同调解、诉后司法建议三种联动方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采取多项措施,服务企业发展。对涉企重大、群体性纠纷,及时形成诉前化解方案,争取短时间内促成双方和解,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与辖区内企业建立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全面了解发展动态,及时掌握纠纷状况,并针对性提出纠纷化解建议。对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坚持“保障生产、依法执行”的原则,不轻易冻结企业帐号,不轻易查封生产设备,不轻易对企业法人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灵活采取执行和解、分期执行等“放水养鱼”方式,既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
利用多种途径,拓宽普法渠道。法庭依托院“两联一挂”活动,定期走访辖区企业,开展主题普法宣传,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发展;利用农村逢集日,定期定点开展法律咨询,通过以案讲法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