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95下午5时,邳州法院立案庭执行立案窗口外来了两个人,很自然很随和的样子说:“申请执行。”负责执行立案的女法官接过材料,象往常一样认真审查。作为执行依据的民事判决书及申请书上的主体都没有问题,但当立案法官审查来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仔细看看窗外的两个人后,心中已判断出来人并非申请人。她不动声色地与另一位女法官轻声说了句什么,下面是两位女法官与窗口外两名男子的对话:

“你们哪一位是申请人张某?”女法官镇定自若地问。

“他是,”一名年轻男子指了指另一名中年男子,另一人忙说:“我是我是。”

“你是啊?和照片上真的挺像。请出示身份证原件。”

“没带来。我们几百里路赶来的,你们应该为我们提供方便吧。”

“为当事人提供方便优质高效服务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都是我们的职责和义务。照片上戴眼镜,你现在怎么没戴啊?”女法官温和地笑着问。

“做了激光手术。”自称张某的男子回答。

“哦,做了手术啊。”女法官似乎漫不经心地看着身份证复印件上的证件号码,突然话锋一转:“你出生日期是哪天?”

“这……,我不知道。”那男子有些结巴。

“你原来近视多少度?手术效果怎么样?”女法官仍然和气地笑着,很关心地问。

400度,效果很好。”那男子似乎突然得救,说话也顺畅多了。

“张某本人为什么不来?”女法官出奇不意。

“他不得闲来。”那男子脱口而出,自觉失口已无法挽回。

女法官收起笑容,严肃地问:“你们和权利人是什么关系?怎么会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民事判决书?为什么要冒充权利人来申请执行?”

“我、我们……,我们还是回去让他自己来吧,看来执行来钱我们也拿不走。”两名男子匆匆离开立案窗口,边走边嘟哝:“这些女法官看起来和和气气的,没想到这么厉害,火眼金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