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防止一起劫持代理人事件
作者:刘广俊 发布时间:2007-09-07 浏览次数:799
本网徐州讯:昨日上午11时许,铜山县法院在开庭审理徐州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诉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以7月初原告与被告在诉前对帐时,原告方的人员将被告的驾驶员打伤,至今未得到处理为由,要求原告的两名代理人上被告的车,共同去见原告负责人解决赔偿问题,被告代理人予以拒绝,遭到被告方十多人的围堵。
案件承办人与及时赶到的值勤法警对被告方参与围堵人员予以制止,责令其立即离开法院。同时,将受到惊吓的原告代理人带到办公区以防止发生意外。被告方人员仍不甘心,在法院大门口等候原告代理人。为防止可能发生的劫持事件,承办人和法警一边驱散相关人员,并用警车将原告代理人护送到安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