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建立健全司法公开长效管理机制
作者:乔昌运 魏东 发布时间:2007-09-07 浏览次数:866
本网徐州讯:司法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期盼和要求,既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条件,也是实现阳光司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江苏省睢宁县法院在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进程中,采取多措并举,深化审判公开机制,不断拓宽司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将审判过程、法官行为规范等坦诚地向社会公开、向群众公开,确保司法活动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有效地提高了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社会公信力。该法院坚持以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以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注意紧密结合法官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把“司法政务公开”作为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服务睢宁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推行司法政务公开,加快阳光司法进程。为便于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对法院司法活动的全面了解,赢得广大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该院在审务公开上,着重抓了三个环节:一是司法制度公开。为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我们相继在院机关审判综合楼厅和四个人民法庭的公告栏内,将市中院“双十规定”、省高院“六条禁令”、“诉讼费交纳办法”和“法官行为规范”以及上级法院要求公开的有关制度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为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实现,提供了基本保证;二是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开。为便于诉讼群众了解和掌握诉讼的相关法律知识,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降低诉讼风险,该院注意以不同的形式向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从今年5月,该院开始随案向当事人发送《诉讼提示书》。6月,又在机关立案大厅、接待大厅和四个人民法庭安装了广告机,不间断地播放诉讼指导片,向诉讼群众全面传送诉讼知识。三是监督方式公开。为便于社会公众的全面监督,该院除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和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外,多年来,一直坚持随案发送“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卡”、“案件反馈卡”、“致当事人公开信”、“睢宁法院干警八项承诺”和“司法便民措施45条”,鼓励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干警的司法行为,并注意结合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和旁听庭审,全方位的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争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效的促进了法院司法活动的规范化建设。
二、公开司法工作程序,促进法院机关效能建设。为尽快实现司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紧张有序开展,不断推进法院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该院从2004年开始,将立案、审判、执行、司法鉴定、涉案信访以及司法政务等全面工作,按系统、分部门,将工作内容编制成工作流程图,制匾上墙。这一做法显现了四个特点和优势:一是直观,让人一目了然。便于社会公众对法院全面工作的了解,有利于内部管理和上级检查、考核。二是透明,便于阳光操作。是实现司法政务全面公开的有效条件,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度。三是规范,它细化了工作程序和内容,便于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和落实,促进了法院机关效能建设。四是美化,让人赏心悦目。将工作内容和程序制匾上墙,既有利于工作有序开展,又美化了单位的工作环境,是一举多得的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