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一位老奶奶紧紧拉着法官的双手,感动的说“我的儿子现在孝顺多了,你们做了一件大好事啊。”这是滨海法院孙海滨法官对赡养纠纷案件开展回访活动时的一幕。孙法官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时,了解到原告陈奶奶生病卧床,被告长年在外打工,家庭经济状况也很不好,家属患病,孩子又小,于是孙法官在对被告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又请村委会以及民政部门针对原、被告家庭的实际状况,给予必要的救助,这一举动深深感动了被告,他不仅主动承认错误,把老父亲接到家中,还向法庭保证以后一定孝敬老人,老人也原谅了被告,主动撤回了起诉,一起案件就这样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滨海法院根据本县农村外出打工人员较多,“留守老人”赡养问题比较突出的状况,坚持 “以人为本”,要求一线法官妥善处理农村赡养纠纷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3年来,该院审理70多起赡养案件,无一矛盾激化。该院主要做法有:

一是快捷受理。当事人反映赡养纠纷要求起诉的,立案庭及时受理,当日立案的,当日确定开庭时间。对于经济十分困难的,则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由律师代写诉状,并办理无偿代理的委托手续,无偿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实地审理。案件审理中,为了以案释法,扩大办案效果,采用实地审理的办法,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邀请村干部及当事人直系亲属到庭。对被告履行能力较差的,该院礼节性的邀请被赡养人的孙子女旁听,对被赡养人孙子女有能力的请其在经济上“爱心支持”被赡养人,减轻赡养人的负担,从而有利于及时兑现赡养费用。

三是协调处理。在处理赡养纠纷案件中,滨海法院注意与地方基层组织取得联系,了解情况,便于协调处理。对于被赡养人具备低保条件,又未办理低保手续的,审判人员及时与乡、村干部及民政部门协调,解决被执行人的低保问题,解除其后顾之忧。

四是回访探理。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滨海法院对赡养案件特别的规定了按期回访制度,通过定期开展判后回访工作,了解案件审判效果。该院还邀请村干部及威望较高的村民,对赡养人履行义务情况进行督促,从而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