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三项措施抓好干警教育的培训工作
作者:阜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9-06 浏览次数:740
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阜宁法院为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提高法院司法保障职能与法官的业务水平,采取三项举措狠抓法官教育培训工作。1-8月,该院选送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省、市两级法院各类培训共15期67人次。
一是坚持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学习并重。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提高全院法官的政治素质,增强全院法官的廉洁自律意识与职业道德修养。
二是坚持注重专业知识向专业能力转化。引导法官将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具体运用到审判工作中,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写作能力。今年上半年,该院先后有二名同志在《人民司法》和《法律适用》发表了文章。
三是坚持采取干警集中学习与个人自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该院以全省法官轮训为依托,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技能竞赛,多次派法官参加物权法、破产法、司法考试等培训,再依托轮训让经过培训的法官以集中授课、分散指导的方式对全院法官进行培训,在全院上下形成学习理论、钻研业务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