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刑事审判坚持“严”、“准”、“狠”促进和谐稳定
作者: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7-09-05 浏览次数:1401
本网淮安讯: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和“稳、准、狠”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在“严”字上做文章。严把案件质量关、杜绝错案出现是该院对刑事审判庭提出的一大要求。为了保证案件质量,该院刑事审判庭要求全体刑事法官加强,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实行庭室研究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和定性关,为保证案件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在“准”字上下功夫。针对不同性质的犯罪案件,必须准确把握,采取措施分别处理,防止引发新的矛盾。该院刑事审判庭在办案过程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大幅度上升的新情况、新特点,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及时调整审判思路,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少年犯罪审判合议庭的功能,总结出了一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方法,充分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办理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该庭充分发挥调解功能,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在“狠”字上加力度。严厉打击严重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是刑事审判庭的一大职能,为了严厉打击绑架、抢劫、寻衅滋事、贩毒、拐卖妇女、强奸、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该院刑事审判庭在只有4名审判员的情形下,克服人手少、案件多的困难,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审结大批案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