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努力构建和谐的诉讼机制,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海安法院决定从9月1日至年底,开展“化解疑难案件、促进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活动。
该活动以“四个确保”为目标,即确保2007年8月20日前的信访息诉率达50%以上,确保无一当事人去省进京上访,确保初信初访答复率达100%,确保不产生新的矛盾激化案件或去省进京上访事件。
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其中9月1日至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9月6日至20日为排查梳理阶段,由立案庭排查梳理上级法院指定息诉息访的案件;人大、纪委、信访局等有关部门批转要求法院做工作息诉息访的案件,转来的当事人多次重复信访的案件;院长接待日当事人重复来访的案件。其他业务部门排查本部门已审(执)结的案件中,当事人有可能因不服判决,或因认为执行不力、错误执行而越级上访的案件;已经受理的,当事人有可能矛盾激化,或判决(执行)后,当事人有可能越级上访、群访的案件。9月21日至12月2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立案庭排查出来的案件,由牵头负责人包案。上级法院指定息诉息访的案件,人大、纪委、信访局等有关部门批转的案件,当事人重复信访,有可能去省进京上访的案件,在10月10日前做好息访或稳控工作,其余案件在10月底前做好息访或稳控工作。其他业务部门排查出来的案件,由部门负责人包案。当事人有可能去省进京上访的案件,在10月10日前做好息访或稳控工作,其余案件在12月底前做好息访或稳控工作。12月26日至12月31日为申报考核阶段,根据审判、执行人员化解的信访案件的数量、难易程度、影响的大小,确定获奖人数及获奖人员。活动结果归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获奖人员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该院成立由一把手院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审管办,由审管办主任担任主任,政治处、立案庭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并明确各业务部门对排查出来的案件要形成台帐,做到一案一表,内容包括案件承办人、案号、当事人基本情况、简要案情、可能存在的矛盾、隐患及处理结果等。从9月1日起至十七大会议召开前,每周六上午向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访处理和矛盾激化案件化解情况。十七大会议后,每半月报送一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全院通报情况,并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报送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