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七项措施强化信息调研工作
作者:张统全 发布时间:2007-09-03 浏览次数:978
本网徐州讯:今年来,新沂法院坚持信息调研工作服务审判业务,推动审判工作整体提升的指导思想,采取了七项措施,加大了信息调研工作的力度,使信息调研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一是实施信息调研目标责任制。在年初确定各部门工作目标和任务时,院党组根据各科室业务特点,把审判信息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并把信息报送量作为一项单独的硬性指标与其它指标落实到各部门,形成了全院上下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高度重视信息调研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宣传、调研、信息工作的规范管理。为规范宣传、调研、信息工作,该院正式成立研究室,专司宣传、调研、信息工作管理职能。加大对宣传、调研、信息工作的管理力度,实行统一扎口管理制度;严明新闻宣传纪律,全院所有宣传、调研、信息稿件,必须经研究室登记审核后才能发稿。必要时须经院领导审核;未经审核发稿的,一律不予稿酬奖励,不计入目标任务完成分值,造成负面影响的,要按发表文章媒体级别双倍倒扣分值,并视情节严格追究撰稿人及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网络稿件将实行由院网站统一发稿制度,各部门的局域网和外网无发稿权。
三是强化宣传、调研、信息工作考核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实行每季办法;研究室加大对各部门宣传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力度,对未完成宣传分值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扣发部门津贴,决不通融、照顾、搞平衡,坚决执行宣传目标任务责任状“一票否决制”;修订稿酬奖励办法,降低对非主流媒体稿酬的奖励标准,降低对非工作性宣传报道稿酬的奖励标准,以此提高该院在主流媒体发表工作性宣传报道文章的数量和质量;强化研究室职能,充分调动研究室人员工作积极性,对研究室人员的稿酬奖励,实行定员定额奖励制度,即研究室人员在完成部门一定目标任务基础上,由院政治处对其进行考核后,再给予其超额完成任务部份的稿酬奖励。
四是坚持领导带头搞调研。要求每位班子成员要立足于分管工作,积极开展专题性调研,认真撰写调研文章,同时带动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到信息调研工作中,形成“大信息”、“大调研”格局,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五是开辟信息调研专刊。该院在“信息简报”中专门开辟了“信息调研专刊”,刊发本院干警撰写的信息调研成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鼓励大家多学习、多调研,营造信息调研氛围。
六是细化宣传、调研、信息工作。定期召开全院宣传、调研、信息研讨座谈会,开展全院学术论文交流活动,与各业务部门及人民法庭搞好专题调研,并及时转化专题调研成果,适时指导审判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法院下达的案例编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到人头,并明确调研骨干联系人,整合调研资源,弥补“短腿”现象,发挥调研骨干与业务部门人员相互配合功能的最佳最大化,促进该院案例编报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对宣传、信息工作也进行量化、细化,具体化管理,落实到各部门,具体人,制定目标进度表,按照序时进度进行考核。
七是做到奖惩分明。完善《信息宣传及调研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及调研管理工作的规定》等,落实物质及精神奖励,将各部门撰写稿件和被采用稿件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将信息宣传调研成绩作为个人在年终评先和个人等级晋升的重要条件,逐步提高各部门的信息报送责任意识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