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
作者:汪洪明 发布时间:2007-09-03 浏览次数:873
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喜迎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邳州法院从关注人民的切身利益入手,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
该制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两对待”为指针,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追求司法和谐的价值观念,全面提高涉诉信访工作的预防和处理能力,分四个步骤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一是初步排查。要求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带着浓厚的感情,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要从关注诉讼当事人生存的切身利益出发,把当事人当亲人,热情接待,辨法析理,化解怨气,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桌有成效。要定期进行拉网式排查,将涉诉矛盾纠纷一个不漏地全部排查出来。
二是逐案复查。要认真分析清楚当事人上访的原因,以便“对症下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预防纠纷措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一线。
三是化解处理。在化解处理过程中,实行院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包案院领导要亲自于当事人见面,亲自落实处理措施,对排查出矛盾纠纷的化解实行合议庭,组成3人合议庭,复查处理案件,坚持多策并举,在“事要解决,人不上访”上下功夫。
四是检查验收。该院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实行定期检查验收,因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的,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并与个人的切身利益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