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提高法院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新沂市人民法院对各项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作用,完善维护稳定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刑事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健全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多发性侵犯财产权、邪教组织等犯罪,继续加大对赌博犯罪、网络犯罪的惩治力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

二是强化民事、行政审判职能,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审判效率,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对投资融资、房地产、公共服务等领域发生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制裁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注意加大行政协调力度,切实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三是进一步强化立案申诉信访工作职能,努力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严格依法受理各类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认真研究新类型案件的受理问题。认真处理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审查,件件有结果,件件有答复。大力推行审查听证制度,增加审查透明度,提高审查效率和审查息诉率。

四是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提高诉调对接实际效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方针,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工作,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稳步提高。加强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工作,积极推行执行中止和解,稳步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新思路。

五是不断强化措施手段,切实提高执行效果。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方法和手段,提高执行效果,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将执行局执行、行政庭执行与人民法庭执行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贯彻积极、慎重、稳妥的方针,多做矛盾化解工作,多方争取支持,确保取得良好执行效果。